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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公共选修课、新生研讨课成绩评定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9] 71号
各院(系)、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完善提升公共选修课、新生研讨课课程质量,加强过程考核,公共选修课、新生研讨课课程成绩评定要求参照《本科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管理办法》(沪交教〔2019〕64号)执行。
自2020-2021-1学期始,公共选修课、新生研讨课教学班学生成绩优秀率[85分(含)以上或A-(含)以上]原则上不得高于35%。
教务处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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