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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
关于启动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6日

为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择业观和就业观,依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 [2021]51号)的要求,现启动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 评选对象: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届毕业研究生;

2. 评选名额:

全日制:市优秀毕业生5名、校优秀毕业生15名;

非全日制:校优秀毕业生1名。

二、评选条件

1. 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国际组织等单位就业和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继续深造。

(5)全日制毕业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

2. 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在符合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就业单位应符合所在院系就业引导方向。对于赴西部地区、国防科技单位及其他重点引导单位就业;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攻读博士学位以及博士生继续从事科研或教职岗位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三、提交材料要求

有意向参评的同学请于2024年12月1日(周日)20:00前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

截止时间前,电子版材料通过以下链接提交:https://wj.sjtu.edu.cn/q/25TsTZ7b ,文件请压缩后上传,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学号+2025届优毕申请”;纸质材料(登记表+论文、获奖等佐证材料)提交至学院B413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尤佳

联系电话:34204836,13524557225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实施办法.pdf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双面打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