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以学生健康发展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发挥奖学金及各类评优评先的引领作用,有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现将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的评优评先类别
1. 凡有意愿申请2025-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含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由校友、企事业单位捐赠)、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校设)等奖学金的同学,均需根据本通知所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提交综测申请及相关材料。
2. 有意向申请其他评优评先(如“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也需填报综测申请材料。
二、填报申请条件
1. 申请对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在校生均有资格申请填报(不含2026年9月入学新生),不包括定向生(非全日制)、委培生、留学生。
2.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端正;
(2)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情况;
(3)要求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按照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已修课程无不及格,论文开题、中期答辩等培养环节进展正常。
三、填报评审流程
1. 学生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电子表单内查阅),于2026年8月31日(周五)23:59前(逾期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申请或修改),通过JAccount登录并填写提交:
https://wj.sjtu.edu.cn/q/pvWZq3Ki
注意事项:
(1)本次填报的所有材料,认定期限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2)所有有意愿申请2025-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优秀奖学金(有特殊评审细则的专项奖学金等除外)及其他评优评先的同学均须参加本次填报;未在截止前填报综测材料,视为放弃以上所有相关奖学金及评优评先申请资格。
(3)申请人需保证提交的申请材料完整,信息填写准确无误。材料递交时间截止前,申请人可在问卷系统撤回、修改并提交申请材料;填报截止后,不再接收新申请人的申请,已提交材料的申请人也不得更改已提交的参评材料。
2. 材料截止提交后,学院综合测评初审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及初审。由综合测评委员会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及认定,确定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并进行公示。
3. 公示结束后,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将进行归档,并根据相应奖学金及各类评优评先要求调用。具体以相应评审通知为准。
四、其它事项
1. 在填报申请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本年度所有奖学金及评优评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如遇学校政策调整,以学校政策为准。
3. 本通知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委员会所有。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