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一、招生专业:
序号 | 招生专业代码、名称 | 招生类别 |
1 |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全日制非在职 |
2 | (071200)科学技术史 | 全日制非在职 |
二、招生对象
本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及绩点要求需满足学校和学院对硕士生毕业的相应要求,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得到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
三、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18日-12月8日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申请。
2. 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复试,第一批复试时间:2024年12月或2025年1月,届时以具体通知为准。
3. 学院组织考核复试包含以下3部分:
1)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以笔试(按一级学科命题)为主。
2)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 导师(组)评价:满分100分,导师(组)对考生进行考察判断。
综合考核成绩总分300分=专业测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导师(组)考核100分
4. 学院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优先。综合考核总分在180分以下,不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或导师评价成绩中有单项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 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
6. 政审或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7. 拟录取博士生于2025年秋季入学(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四、申请材料及提交材料时间节点
请在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中报名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无需寄送纸质版材料),申请人须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1. 《上海交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下载),复试时携带原件。
2. 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试时携带原件。
3. 提供在校研究生证及学信网开具的学籍认证报告。
4. 课程成绩单,复试时携带原件。
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人员提供的推荐信,其中一名推荐人须为考生硕士导师;所有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通过系统提交。(注:推荐信不需要考生携带纸质版,采用推荐信系统,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推荐人的信息和邮箱,系统自动发送邮件。)
6.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试时携带原件),一般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2) TOEFL iBT≥90分(不含家庭版托福);
3) IELTS学术类≥ 6.0分(不含IELTS Online);
4) 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5) 参加“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50分。
外语水平不满足上述第1)至4)条要求者,可在2024年10月18日至12月8日报名,选择参加计划于2025年3月8日举行的“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具体安排以研招网后续通知为准;届时如因不可抗力无法举行,将另做安排),成绩达标者可进入学院博士报名的后续流程。
7. 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已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应提供论文期刊/专著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佐证材料)。
8. 硕士学位论文(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9.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第一批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12月8日。
五、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或考核中存在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国家和学校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1-34204172
邮箱:vvxie521@sjtu.edu.cn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老法学楼A512,马克思主义学院,谢老师
邮编:200240
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s://yzb.sjtu.edu.cn/post/2605